为贯彻落实《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9〕115号)精神,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市政府、教育局和飞云教育学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招生过程、信息全面公开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分别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与招生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拥有施教区范围内全额期房(凭住建部门预告登记证明及全额购房发票为依据)或事实房产,且拥有瑞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飞云教育学区范围内户籍优先)。
注:若前三批次招生学额已满,不再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二)时间安排
1.第一、二、三批网络预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21日。
2.现场材料审核时间:
(1)第一、二、三批:6月22日-6月23日;
(2)第一、二批补报:7月14日;
3.新生预录取名单公示:
(1)第一、二、三批公示:6月27日;
(2)第一、二批补报公示:7月16日;
4.第四批:若需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采取分层次、分区域公开报名录取,现场报名、材料审核时间及录取程序另行通知。
五、录取程序和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登记
第一二三批网络预报名程序:根据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时间,登录学校网站(http://fyzxxx.rajyj.com/)点击“新生报名”或登录http://bm.rajyj.com,打开招生报名平台,按如下步骤依次完成:
1.注册。点击“注册”按钮,输入新生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两次),点击提交,出现“提交成功”提示表示注册完成。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平台,用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完善个人信息”,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认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报名后不能修改信息)。
3.打印报名表(现场审核时提供给学校)。点击左侧菜单上的“打印报名表”,查看内容无误后点击“打印”。
注:具体网络预报名操作见《瑞安市招生报名系统使用手册》及报名须知。
(二)材料现场审核
1.现场材料审核地点:飞云中心小学①号楼大厅
2.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打印的网络预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及A4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及父母所在页);
(3)与户籍一致的父母或本人不动产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证(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凭住建部门产权证明(2019年6月1日以后出具)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A4复印件;
(5)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程序方式
1.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
2.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若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按上述程序招录前三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第四批次招生程序。
六、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
(1)本年度一年级招收8个班(包括上埠校区2个班),共320名学生。
(2)施教区范围:马道、上埠、东风、前金、独峰、西垟、陈家垟、升天基等八个行政村;振兴、桥南、飞霞等三个居民区及中洲村原住户。
七、有关政策说明
1.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
3.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4.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和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及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4〕39号)文件执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根据《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7〕136号)文件执行。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八、招生纪律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逾期未报名,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报名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不保留学额。
(二)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先到学校报名审核,并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学校报名登记。
(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批次公示期内对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公安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进行,招生结果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本实施方案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细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招生电话与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65567676(校办),65565665(教务处),联系人:姚老师。
2.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飞云教育学区:65579905
瑞安市飞云中心小学
2019年5月17日